2024年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
守護行動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工作座談會暨守護行動部署推進會和陜西省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部署,依據市局《2024年全省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守護行動方案》文件要求,進一步強化價格收費監管、反不正當競爭和規范直銷打擊傳銷執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相關部署,認真落實省委十四屆五次全會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這一首要任務,按照“講政治、強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工作總思路,強化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常態化監管,集中力量、突出重點,依法查辦一批具有較大影響的違法案件,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著力推動出臺一批制度性成果,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鞏固經濟回升向好、防范化解風險隱患作出新貢獻。
(二)工作原則
1、創新監測,精準監管。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以精準監測推進精準治理。按照總局的統一安排推廣企業價格員制度,建立涉企收費監測點,開展不正當競爭行為監測,完善網絡傳銷監測與執法銜接,構建及時、高效的常態化監測體系,切實提高分析預警能力。綜合利用12315投訴舉報平臺、網絡輿情、公眾留言等渠道,研判風險隱患和重點難點熱點,及時調整監管執法重心,提升針對性有效性。
2、突出重點,綜合整治。堅持問題導向,以“守秩序、守穩定,護民生、護發展”為主題,聚焦黨中央關心、人民群眾關注、違法行為高發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問題,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打擊整治。堅持目標導向,突出“查案子”和“建機制”兩條主線,實現工作更加有力有感。
3、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按照處罰法定、公正公開、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要求,全面規范監管執法,做到公正文明執法,避免“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一刀切執法”等現象。堅持監管為民,綜合運用梯次監管工具,努力讓企業和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4、點面結合、標本兼治。堅持系統觀念,以監管執法促進規范發展,及時總結執法經驗,研究完善相關制度規則,努力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類、影響一域”。注重長效機制建設,對社會關注度較高、投訴舉報集中、違法行為頻發的突出問題,要綜合分析研判深層次原因,推動源頭治理,優化政策措施。
二、重點任務
(一)深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落實結構性降費減負政策,重點檢查科技創新企業和制造業企業反映突出的問題,創新治理機制,擴大治理成效。聚焦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行業協會、金融機構、轉供電環節、天然氣管網和供水企業等領域,依法查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違規收費、行業協會依托行政權力違規收費、金融機構不落實收費減免政策、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天然氣管網和供水企業不執行政府定價等行為,切實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資成本和用能成本,著力增強經營主體活力和內生動力。
(二)開展民生領域價格監督檢查。加強教育收費監管,檢查各類學校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收費政策情況,查處校外培訓、研學旅游等機構價格違法行為。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監管,依法查處醫療機構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加價超過規定差率、重復收費、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加強旅游市場價格監管,檢查旅游商品、酒店民宿、周邊餐飲等經營者明碼標價情況,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低標高結等行為,查處線上旅游平臺先提價后打折、虛假折價減價等價格欺詐行為,促進放心消費。
(三)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查處網絡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行為,規制網絡商業詆毀,打擊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查處“一老一小”、醫療美容、培訓機構等民生領域虛假宣傳行為,保護老、婦、幼等重點人群合法權益。查處醫藥購銷、教育、通訊服務等領域商業賄賂行為,規范家裝、文娛、旅游等市場的新型營銷行為,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查處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加大商業標識保護力度,打擊生產銷售仿冒混淆商品行為,激發市場競爭活力。
(四)開展打擊傳銷與直銷企業涉傳行為專項執法。在鞏固前期打擊成果的基礎上,密切關注涉穩動態,健全涉傳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推進,全面提升治理傳銷能力。對攀附或歪曲國家有關政策、以高額返利為誘餌、以人際網絡營銷的方式進行宣傳推廣等網絡傳銷行為加大打擊力度,堅決遏制網絡傳銷蔓延。對涉及民生、群眾反映強烈的誘騙人員從事“拉人頭”“騙取入門費”的聚集式傳銷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防范聚集式傳銷回流反彈。對直銷企業掛靠行為要堅持企業自查自糾與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核查處理相結合,研究制定長效監管措施,促進企業規范經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市場監管所要高度重視守護行動,結合實際制定各自具體方案,細化措施,落實到位。縣局將通過督導調研等多種方式,督促指導各市場監管所查辦重大案件,及時研究解決案件查辦和制度建設中的疑難問題。6月底前,總局將抽調地方執法骨干開展跨省交叉檢查;10月底組織開展重點問題督導調研。省局將結合實際,10月底前采取交叉檢查、下查一級、集中檢查等方式,組織開展執法檢查;三季度將組織開展重點問題“回頭看”。
(二)加強保障,夯實執法基礎。加大執法培訓力度,開展執法檢查問題整治,提升系統隊伍監管執法能力。各市場監管所要強化人財物支撐,夯實信用監管基礎,加大聯合懲戒力度,落實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制度。加快智慧監管建設步伐,探索建立服務于日常監管執法和應急處置的監測體系。深入推進行風建設,禁止趨利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避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隨意檢查等問題。
(三)加強轉化,匯聚行動成果。各市場監管所要把解決實際問題、改進監管方式作為開展守護行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照預期成果清單,倒排工期、壓茬推進,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守護行動有收獲、有成果
(四)加強宣傳,打響執法品牌。各市場監管所要注重總結宣傳守護行動執法成效,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接受社會監督,持續釋放警示震懾效應。加強法律法規宣傳解讀,精選部分優秀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圍繞價格監管工作40年、商業秘密保護能力提升服務月、公平競爭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突出宣傳主題,多形式多維度宣傳守護行動的執法實踐、規則完善和宏觀效應等,凝聚社會共識,提升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五)加強信息報送,促進經驗交流。各市場監管所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明確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統計數據、典型案例等工作信息的上傳下達,6月25日報送守護行動上半年進展成效、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12月25日報送守護行動工作總結。
附件
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重點
一是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重點檢查建筑許可、生產/銷售許可、竣工驗收、專利申請等過程中各類評價、評審、報告編制等收費。依法查處違規增設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并收費、不按規定公示收費標準、未脫鉤單位承擔主管部門行政審批相關中介服務、轉嫁行政審批過程中中介服務費用等行為。
二是行業協會依托行政權力收費。重點檢查行業協會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會議論壇、資質認定、考試考核、標準制定等活動,依法查處強制入會強制收費、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并收費、開展活動只收費不服務、違規開展職業資格認定并收費等行為。
三是商業銀行、融資擔保等金融機構收費。重點檢查對科技創新和制造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優惠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融資過程中中介收費情況。依法查處不落實收費減免政策,通過轉嫁、搭售等違規增加融資成本,融資中介機構明碼標價不規范等行為。
四是天然氣管網、供水企業收費。重點檢查然氣管道運營單位不執行政府定價、亂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檢查供水企業不執行政府定價、繼續收取明令取消的費用、收取不合理費用,以及向用戶轉嫁建筑區劃紅線外接入工程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是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按照《轉發關于開展5G基站等數字基礎設施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專項治理的通知》(漢市監發〔2024〕12號)要求,強化治理力度,夯實治理成效。同時加大對商業綜合體、寫字樓、園區等轉供電主體違規加價的清退和整治。
民生領域價格監督檢查重點
一、查處教育及相關領域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一是加強各類機構收費治理。重點查處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執行政府指導價行為,超時段、超限額收費的情況;檢查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行為;檢查各類機構組織研學旅游過程中質價不符、價外收費行為,以及收取保險費過程中價格欺詐等行為。督促指導學校和培訓機構在收費標準變動后,要及時變更,確保準確、全面公示收費內容等。
二是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治理。重點檢查公立和普惠性托育機構、幼兒園執行相關收費政策情況,民辦托育機構和幼兒園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情況。全面檢查課后服務收費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情況。重點檢查職業教育學校、高校開展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等收費政策執行情況。
三是著力解決學生和家長反映突出的其他問題。重點檢查各級各類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贊助費、共建費或捐資助學費,以及通過基金會、培訓機構等關聯交易變相收取借讀費、擇校費等行為。檢查學校向食堂經營者違規收取或變相收取食堂管理費,向學生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取應自愿參保的保險費,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過程中擅自擴大服務范圍,強制、變相強制學生接受有償服務或從中盈利,學校通過第三方機構變相向學生收取各類服務性費用等行為。
二、查處醫藥領域價格收費違法行為
一是加強藥品價格執行情況監管。依法查處藥品價格領域不執行政府指導價行為,檢查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耗材零差率政策執行情況和中藥飲片最高差價率執行情況。
二是加強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監管。檢查公立醫療機構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重點關注收費項目多、金額高的科室,依法查處通過串換項目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收取不在除外內容中的一次性耗材費用行為。加大對重復收費的查處力度,依法查處采取分解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
三是加強醫學檢驗、門診診查收費執行情況監管。依法查處通過捆綁、組合方式提供醫學檢驗服務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收費的行為,未按規定提供門診診查服務而收取診查費等行為。
三、查處旅游領域價格違法行為
一是加強對旅游商品銷售和周邊餐飲經營者價格監管。檢查經營者明碼標價執行情況,查處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使用“時令價”模糊表述等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查處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低標高結、虛假折價減價、虛假價格比較、實施“兩套菜單”、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
二是加強對賓館酒店、民宿經營者價格監管。重點檢查經營者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和價格承諾履行情況,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和價格欺詐行為。
三是加強對線上旅游平臺價格監管。重點查處虛假折價減價、不履行價格承諾、誘導交易等價格欺詐行為,查處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使人誤解價格標示的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重點
一、加大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力度
一是嚴查網絡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行為。嚴厲打擊經營者通過網站、客戶端、小程序、公眾號等,對自身資質或者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來源等作虛假宣傳吸引流量,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嚴厲打擊經營者通過編造用戶評價、虛構交易數據、虛構流量數據作虛假宣傳的行為。依法查處直播帶貨中,網紅代言人及團隊、“刷單”公司等,制造直播間虛假人氣,或通過虛構劇情、話題演繹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幫助他人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二是規制網絡商業詆毀行為。依法查處經營者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故意抹黑、詆毀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行為。依法查處組織利用第三方測評機構、“差評師”“水軍”等進行虛假測評、發布負面評價等方式,惡意詆毀競爭對手的行為。
三是打擊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查處利用技術手段實施“二選一”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插入鏈接或者強制進行目標跳轉,惡意不兼容,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獲取、使用其他經營者合法持有的商業數據,擾亂公平競爭秩序等各類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加大民生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力度
一是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重點查處利用各類論壇、會議、義診、免費旅游等方式,以“保健”為名推銷普通商品、偽高科技產品、投資理財產品、養老服務產品等行為。重點查處“傍權威”“傍科普”,查處以“補氧神器”“理療神燈”等各類養生、醫療名義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二是依法保護婦女合法權益。重點查處醫療美容、植發美發、美妝美體、減肥健身、孕產母嬰康復等機構,通過炮制虛假案例、剽竊圖片文案、制造容貌焦慮等方式,虛構、夸大自身資質及從業人員情況,或對產品功效、美容美體效果作虛假夸大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三是依法保護兒童、學生合法權益。重點查處對兒童化妝品、兒童玩具、學生用品等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重點查處使用誤導性表述或夸大性用語等,對近視防控、視力保健產品等作虛假宣傳的行為。重點查處財商教育、早教、就業、公考、考研等各類培訓機構對師資力量、培訓效果作夸大、不實宣傳的行為。
三、加大商業營銷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力度
一是嚴查重點領域商業賄賂。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醫療設備采購、醫療服務等領域借用醫藥外包、推廣等途徑進行利益輸送的行為。重點查處教育領域學生餐配送、校服定制等活動中給付學校或相關人員財物以謀取交易機會等行為。依法查處旅游領域給付旅行社或導游導購返利回扣等非法利益的行為。查處通訊服務市場中,免費為學校、商業樓宇等提供非法經濟利益,獲取交易機會等行為。
二是規范市場新型營銷行為。重點查處經營者冒用、濫用知名機構、重大活動名義虛假營銷行為。重點查處家裝市場利用“免費設計”“產品升級”等噱頭進行虛假營銷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嚴厲打擊文娛領域通過偽造票房口碑等方式進行營銷的行為。依法查處旅游市場經營者通過虛假標注酒店星級,過度美化宣傳圖片或發布不實視頻,誘導消費者的行為。
四、加大創新創造創業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力度
一是加大商業秘密保護力度。加大對科技型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通過盜竊、電子入侵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他人商業秘密的行為。查處員工、前員工利用職務便利或者離職后,泄露、違法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二是加大商業標識保護力度。嚴厲打擊擅自使用與國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簡稱、字號,欺騙、誤導公眾的行為。依法查處醫療機構、學校、文化娛樂場所等重點地區周邊,生產銷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在農村、城鄉結合部生產銷售仿冒混淆農資、日用品的行為。
工作安排:各市場監管所要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對重點領域線下檢查力度,加大對電商平臺經營者日常監測力度,強化部門間溝通協作等方式,多方拓寬擴大案件線索來源。同時加強對12315等投訴舉報平臺的數據分析,主動發現趨勢性、苗頭性問題。
打擊傳銷與直銷企業涉傳行為專項執法重點
一是加大打擊網絡傳銷力度。重點查處打著“消費返利”“資本運作”“股權投資”等旗號,攀附歪曲國家有關政策的傳銷活動。查處打著“社交電商”“教育培訓”“網絡創業”等旗號,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吸引群眾參與的傳銷活動。查處打著“分享經濟”“網絡兼職”“網絡游戲”等旗號,借助社交軟件以人際網絡營銷的方式進行宣傳推廣的傳銷活動。
二是防范聚集式傳銷回流反彈。以涉及民生、群眾反映強烈的傳銷活動為重點,繼續加大整治力度,鞏固打擊整治成果。重點查處打著“招聘就業”“技能培訓”“戀愛交友”等幌子,誘騙人員參加的傳銷活動。查處以“保健養生”“養老服務”“文玩收藏”等幌子,誘騙人員參加的傳銷活動。查處編造“快速致富”“發財神話”等謊言,誘騙人員從事“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傳銷活動。
三是在直銷企業注冊地開展直銷行業掛靠行為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直銷企業與本企業以外的公司、團隊、經銷商等主體通過合作設立公司、成立事業部、直銷系統等方式開展違規經營,允許掛靠方以直銷企業名義從事違法直銷或具有拉人頭、入門費特點的具有欺詐性質的傳銷。工作要求:各市場監管所要加大線索摸排,提升傳銷案件執法質效,及時核查縣局下發(轉發)的涉傳線索,立案查處傳銷違法行為。按照法定程序調查取證,嚴格規范執法,確有證據證明案件當事人存在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的,才可以采取申請凍結措施,申請凍結資金的數額應當與查處傳銷違法行為涉及的金額及違法行為的情節相當。依法開展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示,辦案地與當事人住所地不屬同一地的,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確保處罰信息記于涉事企業名下。在信息溝通、線索移送、聯合執法、宣傳防范等方面,加強與公安機關以及相關部門協作聯動。根據總局《關于開展直銷行業掛靠行為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縣局部署直銷企業先行自查自糾,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核查結果進一步處置,通過約談提醒告誡等方式,督促企業依法落實整改,對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者問題查實后拒不整改的,依法嚴肅處理。
工作要求:各市場監管所要加大線索摸排,提升傳銷案件執法質效,及時核查縣局下發(轉發)的涉傳線索,立案查處傳銷違法行為。按照法定程序調查取證,嚴格規范執法,確有證據證明案件當事人存在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的,才可以采取申請凍結措施,申請凍結資金的數額應當與查處傳銷違法行為涉及的金額及違法行為的情節相當。依法開展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示,辦案地與當事人住所地不屬同一地的,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確保處罰信息記于涉事企業名下。在信息溝通、線索移送、聯合執法、宣傳防范等方面,加強與公安機關以及相關部門協作聯動。根據總局《關于開展直銷行業掛靠行為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省局部署直銷企業先行自查自糾,各市場監管所根據核查結果進一步處置,通過約談提醒告誡等方式,督促企業依法落實整改,對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者問題查實后拒不整改的,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