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林:
經查,你(單位)在承建留壩至鳳縣天然氣輸氣管道工程施工中在蒿壩河中取石的行為,違反了《陜西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上違法事實有如下證據:1、現場照片;2、現場勘查(檢查)筆錄;3、留壩縣移民搬遷生態修復投資有限公司出庫單;4、詢問筆錄。
依據《陜西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擬對你(單位)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批評教育;2.沒收違法所得捌仟叁佰壹拾肆元捌角¥:8314.80元(277.16m3×30元);3.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陳述、申辯的權利。自收到本告知書3日內向我局提出,逾期視為放棄陳訴和申辯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你(單位)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符合聽證條件的,自收到本告知書5日內向我局提出,逾期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特此告知。
聯系人:馮 濤 鄒坤君 聯系電話:3922577
地 址:留壩縣紫柏路139號水利綜合執法大隊
留壩縣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