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姓名) 周自安 性別 男 年齡 59 職業 無
工作單位 無 住址 鎮巴縣涇洋街道河西社區王家院子小組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13572605605
本機關于2025年3月14日對當事人周自安在武關驛鎮孔雀臺村魚洞子段河道采挖河砂一案予以立案調查,于2025年4月14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留水罰告字〔2025〕第7號),依法告知了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聽證申請,本案現已調查終結。
經調查認定,你(單位) 在承建漢中市2024年重大災毀修復工程G244線K991+200-K911+326段項目,陸續在晚飯后或凌晨在武關驛鎮褒河孔雀臺村魚洞子段河道內采砂,用于項目混泥土澆筑,經現場對已建工程量進行堪驗、計算,當事人共計采砂309.46m3,自行購買89.89m3,實際在河道采砂219.57m3的行為,違反了《陜西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的規定,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采挖現場照片、已建工程量照片、現場勘查(檢查)筆錄、當事人調查詢問筆錄、證人筆錄等證據予以證明。
在聽證過程中,當事人提出如下申辯意見:一是 ;二是 。經復核,本機關(不)采納當事人的申辯意見,理由如下:一是 ;二是 。
依據《陜西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和《陜西省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指導標準》(試行)河庫類第18項的規定,參考砂石市場銷售價格及留壩縣移民搬遷生態修復投資有限公司2025年砂石銷售價格,河砂96元/立方米。認定你(單位)的行為屬于 嚴重違法 情形,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折合人民幣貳萬壹仟零柒拾捌元柒角貳分(219.57m3×96元=21078.72元 );
(3)罰款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19000.00元)。
(4)請你(單位)于 5 月8日前將沒收違法所得折合人民幣貳萬壹仟零柒拾捌元柒角貳分(219.57m3×96元=21078.72元 )、罰款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19000.00元)繳納至留壩縣非稅收入賬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七條、《水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五十條之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每日按罰款金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留壩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 留壩縣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留壩縣水利局
2025年4月23日